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

发布时间:2017-08-07阅读1609

1 范围

 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档案管理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。

  本标准适用于档案工作及相关领域。

2 一般概念

2.1 

  电子文件 electronic document;electronic record

  国家机构、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,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、办理、传输(3.14)和存储(5.3)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。电子文件由内容(2.13)、结构(2.14)和背景(2.15)组成。

2.2 

  电子档案 electronic record;archival electronic record

  具有凭证、查考和保存(5.1)价值并归档(3.5)保存(5.1)的电子文件(2.1)。

2.3 

  业务系统 business system

  形成或管理机构活动数据的计算机系统。

  示例:电子商务系统、财务系统、人力资源系统等促进机构事务处理的应用系统。

2.4 

  电子文件管理系统 electronic document management system

  用于形成、处理和维护电子文件(2.1)的计算机信息系统。

  参见:电子档案管理系统(2.5)。

  注:电子文件管理系统是业务系统(2.3)的一个子系统。

2.5 

 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electronic records management system

  对电子文件(2.1)、电子档案(2.2)进行捕获(3.1)、维护、利用(5.13)和处置(4.9)的计算机信息系统。

  参见:电子文件管理系统(2.4)。

  注: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常用于电子档案(2.2)形成单位,更注重对电子档案(2.2)的管理。系统通过维护元数据(2.16)及电子档案(2.2)之间的联系,支持电子档案(2.2)作为证据的价值。

2.6 

  数字档案馆 digital archives

 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电子档案(2.2)及其他数字资源进行采集、存储(5.3)、管理,并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提供利用(5.13)的档案信息集成管理体系。

2.7 

  开放档案信息系统 open archival information system

  一个由人和计算机系统组成的有机体,承担保存(5.1)信息并将其提供给指定用户的责任。

  注:开放档案信息系统旨在为信息系统建立一个参考模型,以维护信息系统中数字信息的长期保存(5.1)和可存取。“开放”一词表明与其相关的建议和标准是以开放形式产生的,并不表示对开放档案信息系统的访问不受限制。

2.8 

  信息包 information package

  由内容信息和相关保存描述信息构成的信息整体。

  注:保存描述信息有助于保存(5.1)和查找内容信息。

2.9 

  提交信息包 submission information package

  由信息生产者交给开放档案信息系统(2.7)的信息包(2.8),用于构建一个或多个存档信息包(2.10)。

  参见:发布信息包(2.11)。

2.10 

  存档信息包 archival information package

  保存在开放档案信息系统(2.7)中的包含内容信息和相关的保存描述信息的信息包(2.8)。

  参见:提交信息包(2.9),发布信息包(2.11)。

2.11 

  发布信息包 dissemination information package

  开放档案信息系统(2.7)根据用户的需求完成数据的抽取、封装(3.12)并发送给用户的信息包(2.8),抽取的内容来自于一个或多个存档信息包(2.10)。

  参见:提交信息包(2.9)。

2.12 

  打包信息 packaging information

  用于绑定和识别一个信息包(2.8)构成的信息。

2.13 

  内容 content

  以字符、图形、图像、音频、视频等形式表示的电子档案(2.2)的主题信息。

2.14 

  结构 structure

  电子档案(2.2)的内容(2.13)组织和存储(5.3)方式。包括逻辑结构(2.14.1)和物理结构(2.14.2)。

2.14.1 

  逻辑结构 logical structure

  电子档案(2.2)内容(2.13)各信息单元之间关系的描述。

  示例:电子档案的字体字号、文字的排列、章节的构成、各页的先后顺序、插图的标号位置等。

2.14.2 

  物理结构 physical structure

  电子档案(2.2)在存储(5.3)设备或载体中的存储(5.3)位置和文件格式(2.22)。

2.15 

  背景 context

  电子档案(2.2)形成、传输(3.14)、使用和维护的框架。

  注:背景包括行政背景、来源背景、业务流程背景以及技术背景等。

2.16 

  元数据 metadata

  描述电子档案(2.2)的内容(2.13)、结构(2.14)、背景(2.15)及其整个管理过程的数据。

  注:改写GB/T 26162.1-2010,3.12。

2.17 

  真实性 authenticity

  电子档案(2.2)的内容(2.13)、逻辑结构(2.14.1)和背景(2.15)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相一致的性质。

  注:具有真实性的电子档案(2.2)由特定机构使用安全可靠的系统软件形成,没有发生被非法篡改或者误用过的情况,能够证明其用意、生成者或发送者、生成或发送的时间与既定的相符。

2.18 

  可靠性 reliability

  电子档案(2.2)的内容(2.13)完全和正确地表达其所反映的事务、活动或事实的性质。

2.19 

  完整性 integrity

  电子档案(2.2)的内容(2.13)、结构(2.14)和背景(2.15)信息齐全且没有破坏、变异或丢失的性质。

2.20 

  可用性 usability

  电子档案(2.2)可以被检索(5.11)、呈现和理解的性质。

2.21 

  全程管理 life-cycle management

  对电子文件(2.1)形成、办理、归档(3.5)以及电子档案(2.2)维护、利用(5.13)和最终处置(4.9)(销毁(4.10)或永久保存(5.1))全过程进行的控制。

2.22 

  文件格式 file format

  电子文件(2.1)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中组织和存储(5.3)的编码方式。

示例:文本格式pdf、doc、xls、ppt、txt、wps、xml、html等,图像格式JPG、Tiff、GIF、PNG、BMP等;图形格式DWG、DXF、IGS等;音频格式wav、mp3、mid等;视频格式avi、wmv、flv、mpeg、rm等。

2.23 

  电子签名 electronic signature

  电子文件(2.1)中以电子形式所含、所附用于识别责任人身份并表明责任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。

3 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

3.1 

  捕获 capture

  适时获取电子文件(2.1)及其元数据(2.16)的方法与过程。

  注:改写DA/T 46-2009,3.10。

3.2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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